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盐务署

盐务署

官署名。民国置,直属财政部,掌监督各省盐务机关办理的成绩、所属官吏的升降,编练场警,调剂运销,审定盐税定率,及盐务行政等事。设署长一人,总理署务。下设总务、场产、运销、审核、缉私五科。民国二十五年改为盐政司。
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财政部直辖机关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置盐务筹备处,依照同年九月十二日公布的《盐务筹备处分股办事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以处长为主官,内部分置三股:总务股,下辖机要、编纂、统计、庶务四科;北盐股,下辖奉直、潞东、川滇三科;南盐股,下辖两淮、两浙、闽粤三科,各设股长、科长等员。次年九月三十日,财政部以盐务筹备处筹备工作已告完成,改设盐务署,暂设署长一人,并兼本署盐务稽核总所总办。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十五日公布《盐务暑官制》,规定盐务署监督全国盐务,以督办为长官,由财政总长兼任;署长一人,简任,掌理全国一切盐务事宜。设参事二人,厅长二人、秘书二人、佥事八人,主事二十人。署内分置一处二厅:总务处分设三科,办理文书、人事、庶务,并主管调查视察各盐运使和榷运局办事的成绩;场产厅分设二科,掌建筑盐场、仓栈,制造盐类,编练场警缉私等;运销厅分设三科,掌各省运盐、销盐事务。因为北洋政府以盐税作外债的担保,故本署特设洋员充任盐务顾问,规定一切文件都要抄送顾问检阅,如果同署长的意见不合,须呈请财政总长决定。国民党政府沿置盐务署,为财政部的组成机构。掌监察各省盐务处,盐运使、榷运局办理之成绩及其以下各属官升降调遣事项,以及其他一切盐务行政事项。以署长为长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分理各种事务。后改为“盐政司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弓箭库使

    官名。唐玄宗时始置,五代后梁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,掌内库弓矢刀箭。北宋初尚实莅其职,真宗时成为武臣阶官名号。官名。唐置,以宦官充任,掌监弓箭的储藏出纳之事。宦官吐突承璀、魏弘简都曾任此职,并升任神策中尉

  • 都知监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87)始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、长随、奉御无定员。

  • 司织署

    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隶少府监。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。

  • 资善堂翊善

    见“资善堂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
  • 征南长史

    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矫传》:“太祖辟矫为司空掾属,除相令,征南长史,彭城、乐陵太守。”

  • 实业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工商学校,并审核各省实业,为民兴利。辖实业教务、实业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
  • 同知集贤院事

    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设,为集贤院的副长官,秩从五品。

  • 神房

    内务府掌仪司所属机构。清置,掌祭祀、祝祷及香供等事。设司祝十二人即萨满,由觉罗命妇充任,内有司祝长二人;司香三十人、司碓三十七人、司爨十九人,由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女充任,内有司香长、司碓长各六人,司爨

  • 省人事处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三十一年(公元1942年)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《人事管理条例》,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。人事处设处长,得分科办事,设科长及科员;人事室设主任

  • 临时中央裁判所

    南京临时政府中央最高审判机关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一月二日《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》的规定,“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,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。”司法部拟就《职官令草案》中作“临时中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