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广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人经磨勘获准改官,以数名编为一甲,按各甲顺序,定期引见,其次序称为甲次。又称班次。宋代选人经过磨勘获准改官,数人编为一甲,以备按各甲顺序,定期引见。参见“班引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省政府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《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》,规定“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为省训练之计划及考核机关,设委员十五人至十九人,省政府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官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属尚书令,为四曹(一说五曹)尚书之一。东汉沿置,为六曹之一,秩六百石。其职掌说法不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曰主公卿事,刘昭注引《汉仪》谓主常侍黄门御史事。《晋书·百官志》则以为主
官署名。辽置,属南面边防官。圣宗统和四年(公元986年)蒲奴宁曾为山后五州都管,掌五州边防军事。
侍卫武官名。南齐始置,主管宫廷武器、禁兵。地位虽低,因侍卫皇帝左右,颇具权势。《南齐书·幸臣传》: “领武官,有制局监,领器杖兵役,亦用寒人被恩幸者。”“制局小司,专典兵力,云陛天居,互设兰锜,羽林精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满、汉司员各六人,由尚书在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七品小京官内派委,二年一更代。掌理“常例”捐纳及“特开事例”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为暂设核捐处。清代户部内部机构
爵名。汉制,列侯大者食县,小者食乡、亭。亭侯即指列侯食邑为亭者。封爵不世袭,位视中二千石。三国魏文帝定爵制,亭侯为第九等,位在乡侯下、关内侯上,以嗣王庶子为之。晋朝亦置。南朝宋制,亭侯五品。南凉二千石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属官,分别称为司天水,典东水、典北水、典翼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