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员
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。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,其员额有规定。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。明清时代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、州、县学者,统用此称,即俗称之秀才。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,文章上称为诸生。
唐代国子监诸学及州县学均规定学生员额,因此称学生为生员。明清时凡经州县、府及学政考试,录取入府州县学的诸生,称为生员,俗称秀才。
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。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,其员额有规定。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。明清时代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、州、县学者,统用此称,即俗称之秀才。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,文章上称为诸生。
唐代国子监诸学及州县学均规定学生员额,因此称学生为生员。明清时凡经州县、府及学政考试,录取入府州县学的诸生,称为生员,俗称秀才。
官名。金置,为提刑司长官,掌审察刑狱,照刷案牍,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及私盐酒曲并应禁主事,兼劝农桑等事。另有副使、判官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按察司》,参看“提刑司”条。官名。金置,其衔称带“兼宣抚使劝
卫士名,三国吴置,隶属无难督,掌护卫皇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畿置一员,掌本畿行政事务,下设畿正上士、畿正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清朝总督尊称。
官名。诸侯的正卿,地位仅次于诸侯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国卿,君之贰也,民之主也。”
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亦称“护西戎校尉”,五品。西晋初治长治,掌雍州少数民族事务。领兵,多以征西、镇西等将军领之,并兼雍州刺史。四品。东晋后改治汉中,有时兼梁州刺史。南朝宋四品。梁置于北凉、南秦州,立府,有
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军事刑狱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,员四人,从九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典直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官员、命妇进呈后妃、东宫的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