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。大理寺自明朝始分设左、右二寺,分理刑狱。二寺分工,明初多次变动。永乐定都北京后更定为左寺管南北两京刑名,右寺管顺天府、应天府、南北直隶和各省刑名。万历九年(1581),以二
见“盛京将军”。
唐朝大理寺官员被超擢他官所出犒酬本寺同僚之资。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上:“韩令为宣武军节度使,张正元为邕管经略使,王崇为寿州刺史,皆自试大理评事殊拜。本寺移牒醵光寺钱,相次而至,寺监为荣。”
地方 官别称,多称郡守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 “间者守宰数见换易,迎新相代,疲劳道路。”泛指地方官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而闲者守宰数见换易,迎新相代,疲劳道路……自是牧守易代颇简。”
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参见“内史侍郎”。
参见“上计掾”。官名,汉置。汉初每年终郡国要向朝廷汇报本郡本国的人口、钱粮、赋税、垦田、盗贼等情况,这汇报情况的本子叫“计簿”,送计簿的官吏称“上计吏”,主汇报者称“主计吏”。起初由国王郡守亲送计簿到
女官名,也写作“彩女”、“采女”。汉光武帝初置,位次于皇后、贵人、美人、宫人。《后汉书·吕强传》:“臣又闻后宫女数千余人,衣食之费,日数百金。”
唐代铨试后所公布的合格者之榜。总章二年(公元669年)司列少常伯裴行检始设此榜,凡榜内公布的铨试合格者,即可出任由吏、兵两部注拟的官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