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自己所处的朝代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“位卑而言高,罪也;立乎人之本朝,而道不行,恥也。”2、汉代尊称郡守为本朝。《隶释·司隶从事郭究碑》:“本朝察孝,贡器帝庭。”
见“帘官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掌驾头服御伞扇等物。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改为尚衣库。
官名,西汉时西域焉耆国等设此官,为低级武将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,参看“击车师君”条。
见“农工商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太府监。使,从六品;副使,从七品。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地方法院分院的主官。见“地方法院分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审计处所属二科之一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察核各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等正杂用费、建筑购办以及军需司经理之各项用款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掌理太史院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隋炀帝所置女官,尚工局司织副贰,二员,从七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