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特别市

特别市

市的等级之一。(1)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与县平行,隶属于省。(2)国民党政府置,隶属于行政院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五月以首都南京为特别市;七月,以上海为全国经济中心,置为特别市;次年六月以北平系文化故都,天津为华北第一大商埠,分别置为特别市;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四月,以青岛为军事及商务要港,置为特别市;同月划武汉三镇为特别市,六月改武汉特别市为汉口特别市。十九年(公元1929年)七月以后,去“特别”二字,但称为市,因直隶于行政院,号称院辖市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舟楫署令

    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 (632) 始置,员一人,正八品下,为舟楫署长官,掌舟楫、漕运之事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 (738) 罢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
  • 劝业道

    官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、邮传部考查。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(大员特办者除外)。设公所为衙署。

  • 太祝署丞

    官名。即太祝丞。

  • 副押官

    武官名。辽置,见“行军都押司”。

  • 五府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
  • 耤臣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小耤臣”。殷商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○四片: “已亥卜, 令耤臣。 ”

  • 宫苑令

    官名,金朝置,从六品,掌宫廷修饬洒扫、启闭门户、铺设毡席之事。佐官有丞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混补法

    宋朝太学招补新生的考试法。各地士人,经原籍给公据,召到保人,不论有无学籍,皆可参加太学入学考试,考本经大义一场,合格者补外舍生,称混补法。南宋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以应试者众,改行待补法。宁宗时一

  • 左牝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牝署,设都尉。

  • 部办

    清朝各部书办之俗称。清朝“各部书办”的省称。其职务是按司官命令办理例行文书事务,类似古代的胥吏,不在官制内。清朝末年新设的各部设有书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