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尉
官名。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,主纠察。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。
官名。唐置,掌牧群护卫之事。地位次于牧长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,主纠察。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。
官名。唐置,掌牧群护卫之事。地位次于牧长,参见该条。
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从六品上。实闲简无事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虞员外郎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为六品寄禄官,不预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典客馆令副贰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东宫官属,从九品上。隋及唐初沿置,属门下坊司经局。隋置六人,从九品上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起属左春坊司经局,四人,正九品下。与太子正字同掌校刊经史。明朝詹事府司经局亦置,二人,正九品
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蒙文之事。以总裁三人为主官,设教习三人,学生二十四人。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,每冠“咸安宫”三字。官学名。清置,由理藩院堂官兼管。掌教习蒙文,培养蒙文翻译
官署名。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,分掌狱讼复审工作。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理都家狱讼。中士爵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“家士”,郑玄注:“都家之士,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。周官名。掌管家邑大夫采地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秩官·序官》:“都士,中士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宣武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四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四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宣武都尉。
官名。金置,属掖庭局,掌皇后饮食之事,以尚酝署官兼。
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