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制院

法制院
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直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掌撰拟、改废、解释法律法令,复核各部所拟法律命令案,编纂法规等法制事宜。置院使一人,副使一人,参议四人,参事、佥事、录事若干人。


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五月设置,直辖于责任内阁。掌编修法规。其具体职掌包括:一、法律、法令案撰拟事件;二、法律、命令增删改废事件;三、各部所拟法律、命令解释事件;四、现行法律、命令解释事件;五、各项法规编纂整理事件;六、其余关于法制统一事件。设院使、副使各一人为正副主官,下设参议四人、参事、佥事、录事各若干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行军参谋

    官名。唐朝用兵,置天下兵马元帅或元帅,则设行军参谋一人,掌军中机密。玄宗时一度罢置,旋复。

  • 典风琴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修八音盒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
  • 车骑将军

    官名。西汉初置为军事统帅,作战时领车骑士,故名。事讫即罢。武帝后常设,地位仅次于大将军、骠骑将军,在卫将军上,常典京城、皇宫禁卫军队,出征时常总领诸将军。文官辅政者亦或加此衔,领尚书政务,成为中朝重要

  • 详谳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增设。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,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。置总核、分核等,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。

  • 北作坊使

    官名。五代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后多不领本职,用为武臣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为西作坊使。

  • 右尹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楚置。初为尊官,次令尹,征战时兼任军帅。后地位稍降。多以王族充任。《左传·成公十六年》: “楚子救郑。司马将中军,令尹将左,右尹子率将右。”战国曾侯乙墓竹简所记楚官名亦见。官名,春秋战国

  • 行政督察专员

    官名。民国二十一年始置。行政院为整顿吏治,增进行政效率,令各省划定行政督察区,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为省政府的辅助机关。每区设行政督察专员一人,承省政府之命,推行法令,并监督招导及统筹辖区内各县市行政,

  • 知库

    吏员名。宋置,属殿中省尚辇局,员额二人,与典库共同管理库藏之事。

  • 车驾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“车驾清吏司员外郎”。官名。明朝始设此官,为车驾司官员,他与车驾司郎中、车驾司主事共同掌管鹵簿、仪仗、禁卫、驿传、厩马等事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也设此官,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、邮符、牧马

  • 右监门府郎将

    官名。①隋初右监门府次官,置二员,正四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右监门府将军置,为右监门府长官,一员,正四品,分掌门禁守卫。唐初复为右监门府将军,后改为右监门卫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