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堤都尉
官名。西汉时领治河,不常置。据《汉书·沟洫志》,成帝鸿嘉四年(前17)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,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,筹划方略。
官名。西汉置,掌治河,保护河堤,不常置。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汉代有河堤使者,与都水使者、河堤都尉、河堤谒者,皆同一职掌而因事异名。”
官名。西汉时领治河,不常置。据《汉书·沟洫志》,成帝鸿嘉四年(前17)因勃海等郡河水泛滥,命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行视,筹划方略。
官名。西汉置,掌治河,保护河堤,不常置。瞿蜕园《历代职官简释》:“汉代有河堤使者,与都水使者、河堤都尉、河堤谒者,皆同一职掌而因事异名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乘局置为次官,十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乘局沿置,十员,正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郡门下吏名。据《汉旧仪》记载,汉代丞相府有议曹,职参谋议。郡国亦置议曹,为门下之职,称为门下议曹。设官有掾、史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阴》;且有置祭酒的,见《后汉书·任延传》;均属于散吏,可设
蒙古语。汉译“大断事官”。蒙、元官称,札鲁忽赤之长。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官名。①唐朝有翰林学士承旨,五代有殿前承旨、枢密院承旨,御史台、三司、閤门、客省承旨。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 (940)除翰林学士承旨外,殿前承旨改为殿直,枢密院承旨改为承宣,御史台、三司、閤门、客省承
官名。传说夏、商置,春官。掌农时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”。韦昭注:“史,太史。阳官,春官。司事,主农事也。”官名。周置,即春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史师阳官以命我司事曰:距今九日,土
“司马”之尊称。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二曰司马公,三曰司空公。”详“司马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拟智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威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“杨韦事变”后于六部僚外别置,为朝中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常设主管官。每部分正、副、又正、又副四人,六部共二十四人。名称同六部僚,唯易“僚”为“官”字。然职权如何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京外奏咨减等、盗犯定地、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,并复核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西、山东、察哈尔右翼、绥远城、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五人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三年(1266),秩从四品,掌控鹤六百余户及仪卫事。置都指挥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十六年,升正三品,增达鲁花赤一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年,复为从四品。二十五年,归于中书省礼部。成宗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