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部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河南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河南布政司及部分卫所、在京衙门等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河南清吏司。
官 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河南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河南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河南布政司及部分卫所、在京衙门等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河南清吏司。
官名,掌治其县,(见《后汉书·郡国志一》)。《后汉书·邓寇传》:“司隶校尉应奉、河南尹何豹、洛阳令袁腾并驱争先,若赴仇敌。”
官名,三国吴置,掌助东观令校书修史。参看“东观令”、“东观左丞”条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,汉武帝始置,为屯田军官,六百石,掌屯田戍边防匈奴。因其屯田于渠犁,故名渠犁田官。渠犁,在今新疆省库尔勒和尉犁所辖之西半部。《汉书·西域传上》:“都护治乌垒城……与渠犁田官相近。”都护治所乌垒城,
流外官名。隋始置视祲生,属秘书省太史曹,掌昼夜在灵台观察特殊天文气色。唐沿置,改称天文观生,从天文生转补,员额九十人,流外七品,经八考入流。
阶官名。金朝始置,以授教坊官。为二十五阶之第二阶,秩从四品中。元朝亦置,为十五阶第二阶,从三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四品中,称仙韶大夫。掌仙乐。见《金史·百
官名。即内史令,隋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令,三年改中书令。官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林衡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掌巡视林麓,严禁随意砍伐,下设林衡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导官即春米工场。西汉始置导官令及丞,属少府。导的本字为䆃,《封泥考略》卷一有“䆃官丞印”及“䆃官蕖丞。”《说文》说:“䆃,禾也;从禾,道声
秦汉时掌管里门的吏卒,主里门开闭,百姓出入。看守里门的小卒。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:“秦灭魏,购求耳千金,馀五百金。两人变名姓,俱之陈,为里监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