檄
文书名。① 军中文书统称。凡征召、罪责、晓慰等皆用之。② 朝廷有大征讨,为申明出师之名,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。
文书名。① 军中文书统称。凡征召、罪责、晓慰等皆用之。② 朝廷有大征讨,为申明出师之名,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三年 (1694)设。掌本院官员吏役俸饷及马驼草料稽核奏销等事。与左司共设郎中一人,掌左司印,本司另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屯垦区域设屯田道,以按察司副使、佥事任其职。江西、河南、四川的屯田道并兼驿传事务。清代则以分巡道、兵备道兼屯田之职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参见“内史侍郎”。
官名。清以兵部侍郎一人典京师驿传事务,称为管理馆所侍郎。见“会同馆(2)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即“河吞大”。
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官名,秦汉皆置,掌治京师。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右内史,武帝太初元年又改左内史曰左冯翊,属官有廪牺令丞尉,左都水、铁官、云垒、长安四市四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
唐朝礼部员外郎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