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院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最高法院的长官。见“最高法院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最高法院的长官。见“最高法院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一说即尹氏,执政大臣。《尚书·周书 ·立政》: “太史尹伯,庶常吉士。”杨筠如《尚书覆诂》: “尹伯,盖谓尹氏。”
宫女名号。唐置,属宫闱局,员额五十人,掌宫内杂使。
参见“工曹”。
官名。即“广东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观察推官简称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署名。辽为南面官,兴宗重熙十三年(1044),升大同(今山西大同)为西京,置留守司统领军民政事,治大同府。置留守,行大同府尹事; 下设副留守、判官、推官。金于海陵王天德二年(1150)后置司大同府,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,属大执法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署张班为左执法郎,孟卓为右执法郎,典定士族,副选举之任。”
官库名。宋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 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属官,佐左武伯中大夫、左小武伯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 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左武伯司次官。宣帝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