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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骑侍郞

官名。三国魏置,员四人,五品。隶散骑省,吴国亦置。西晋因魏制。与散骑常侍、侍中、黄门侍郎等侍从皇帝左右,顾问应对、谏诤拾遗,共平尚书奏事。东晋罢。南朝复置,员四人,隶集书省,掌文学侍从、谏诤纠劾,收纳章奏,地位渐轻。宋五品,梁八班,陈五品。选功高者一人,与散骑常侍祭酒同掌纠劾禁令。北朝兼修史,地位略高于南朝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五品上。北齐集书省置六员,其下起居省置一员,皆五品。隋初并属门下省,掌值朝陪从,正五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唐初复置,为加官,武德七年(624)改为正五品下文散官,太宗贞观(627—649)后无闻。参见“门下省”、“散骑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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