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帐司
即“提举帐勾磨勘司”。
即“提举帐勾磨勘司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总领行在军政。设御营使以宰相兼,御营副使以执政兼。其属有参赞军事,以侍从官兼; 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等。三年,令只辖行在五军,其余边防
①爵名。周朝贵族地位较低的一种爵位。士爵又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春秋时士多为卿大夫家臣,或食田,或以俸禄为生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 “故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,士臣皂。”②狱官。相传虞舜时皋陶任此官。
学官名。宋置,见“教谕”。
官名。见“翰林学士承旨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 1年)十月十八日公布《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》,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,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,属司法部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八人,均由司法总长聘任。内部分设
官署。《韩非子·三守》: “至于守司、囹圄、禁制、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”
官名,清朝置,掌总理三陵事务。三陵指北陵(在沈阳)、东陵和西陵(都在河北)。三陵各置总管大臣一人,下设承办事务衙门礼部主事,东陵置石门衙署二部郎中一人,西陵置易州衙署二部郎中一人。还有礼部郎中、员外郎
官名。又称“副翼尉”、“步军副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佐翼尉掌统辖步军,以守卫巡警京城。
官名。元太宗六年 (1234) 始设,为燕京行尚书省长官,掌管中原政刑财赋,又称行天下诸路也可札鲁忽赤、燕京等处行尚书省事等。中统元年 (1260) 罢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凡未满考之官升任官职,由廷臣公推,再经皇帝决定任命。因所升任官职不同,又分部推、会推等。清朝官吏论俸序升迁亦称推升。凡推升官员,掣签得缺后,具题开缺,由该管官出具考语,办清经办事务,赴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