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徽寺少卿
官名。为承徽寺的佐官见“承徽寺”。
官名。为承徽寺的佐官见“承徽寺”。
官名。(东汉末置,三国魏、吴,西晋沿置。)东汉献帝建安元年(196),曹操兴办屯田,各县有屯田者皆置此职以掌屯田事务。秩六百石,一说为四百石。管理所部吏民,属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。郡国太守,内史不得干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寤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寤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寤氏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以司长为主官, 下设设计、测绘、警备、海事四科,分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分判各司事务,稽核司员以下功过,与左、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参议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玉下大夫磬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三国魏尚书诸曹置为属吏,掌庶务,七品; 殿中监亦置,九品。晋朝黄沙御史置,七品。南朝宋、南齐有外监典事。《宋书·恩幸·阮细夫传》:“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”。《南齐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有司奏遣外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五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》和《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》的规定,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局内置
① 官阶等级。即九品官阶中的第二个等级。三国魏始设,历朝因之。北魏以来又有正从之分。②魏晋南北朝士族内部的等级。即中正所评定的乡品中的第二个等级,但因文献中没有关于一品的明确记载,故二品成为实际上最高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