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北京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员外郎而置。为户部北平清吏司副长官,一人,从五品。十八年革。参见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原户部北平清吏司员外郎而置。为户部北平清吏司副长官,一人,从五品。十八年革。参见“户部北京清吏司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,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见“都史”。
①即“中都官”, 泛指设京师、直属朝廷的官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厩苑律》: “内史课县,大仓课都官及受服者。”②即“都官从事”。③十六国大夏及南北朝尚书省诸曹之一,设尚书为长官。南朝领都官、水部、库部
官名。隋炀帝所置女官二十四掌之一,隶尚服局,置二员,从九品,与典玺佐司玺,掌内宫琮玺符节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掌玺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少府监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中尚方署为之,掌宫内杂作,供郊祀圭璧及天子器玩、后妃服饰雕文错彩与百官鱼袋等,有金银作坊院; 置令一员、丞二或四员,另有监作,典事等。玄宗开元 (71
官名。即秘书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秘书监。官名。见“兰台”。
官名。又作大官丞。秦汉少府属官,太官令副贰,东汉有左丞、甘丞、汤官丞、果丞各一员,三国魏沿置。南朝宋置一员,隶侍中; 南齐一员,隶尚书省; 梁、陈改隶门下省。北魏隶光禄卿。北齐置为光禄寺太官署次官。隋
即“开封府尹”。官名。五代时开封府的长官。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军官,从三品。原名总领,后改名为都尉。《金史·百官一》:“正大二年,更总领名都尉,升秩为四品。四年,又升为从三品。”见《金史·兵志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。可作为起家官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,秩八品。北魏亦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七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