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户曹

户曹

官署名。① 三国吴尚书台四曹之一,以尚书主之,下置郎。掌国家财政、会计、仓库、户籍、田宅等。参见“户曹尚书”、“户曹郎”。② 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。汉朝三公府始置,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事,长官为掾。三国魏相国府、大将军府、晋朝诸公及位从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长官设掾或属。至西晋末设参军主曹事。南朝诸公、督府,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、王府、位从公府、将军府,北周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皆置,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。隋朝左右领军府、王府置,长官为参军事,高祖开皇三年 (583) 改为司户,长官改司户参军事。唐朝王府复置,掌封户、僮仆、弋猎、过所。三都、都督府、督护府亦置,长官皆为参军事。③地方州县官府诸曹之一。汉朝郡县始置,长官为掾或史,职掌同公府户曹。三国、晋、南朝郡县多置,南朝宋诸州亦置。北齐司州、郡县置。长官多为掾。隋朝州 (郡)县置,开皇三年改司户,长官为从事、佐、参军事。唐朝诸州置,掌户籍、道路、过所、杂徭、婚姻、田讼、良贱等民事,长官为司户参军事。北宋初置于开封府、三京,掌户籍赋税、仓库受纳事,长官为参军。徽宗大观二年 (1108) 州郡并置。


官署名,汉置,汉朝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称三公,三公办公的官署称府,府中分掌某方面事务的机构称曹,户曹为诸曹之一。户曹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;其长官称掾,副长官称属。郡县也置户曹,其职事略同公府户曹;其长官称掾,副称史。王国也置,职事同三公府之户曹。三国魏相国府、大将军府沿置。三国吴尚书台置户曹,为尚书台四曹之一,下置郎,掌国家财政、会计、仓库、户籍、田宅等。晋朝诸公府及位从公府、将军府皆置,长官为掾或属,至西晋末年,改置参军掌曹事。其后,南朝、北魏、北齐、北周皆沿置,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。隋朝王府和左、右领军府也置,长官称参军事。唐朝王府复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英文科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运副公署,见“盐运使公署”。

  • 板职

    官制用语。指不由吏部正式任命,而由地方军政长官自行选用的官职。南北朝时,还常作为授予年老军人或平民的虚衔。《北齐书·废帝纪》: “诏九州军人年七十已上授以板职。”参见“板”。

  • 殿下

    汉朝对太子和诸王的尊称。如同尊称皇帝为陛下。魏晋南北朝时,也有称皇帝为殿下的。到唐朝,太子、皇后、皇太后都称殿下。《事物纪原·二·殿下》:“汉以来,皇太子、诸王称殿下,汉之前未闻。唐初百官于皇太后亦称

  • 广东清吏司员外郎

    官名。简称广东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广东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东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南京户部广东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
  • 家讳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除授官职、差遣的一项规定。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、地名,许申请迴避,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,或临时更改官称。

  • 佥事道

    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,正五品。乾隆十八

  • 奉驾局

    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乘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尚乘局。参见“尚乘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乘局为奉驾局,尚乘局奉御为奉驾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

  • 亚台

    御史大夫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御史大夫为亚台、为亚相、为司宪”。

  • 平准行用库

    即“平准行用交钞库”。官库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。设官有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
  • 内阁侍读

    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康熙九年(1670)改内三院侍读设。额设满十人,蒙古、汉军、汉各二人。分隶内阁满本房、汉本房、蒙古房各机构理事。正六品。掌勘对、检校之事。例以典籍、中书等升任。官名。清朝内阁置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