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局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,全称为医药惠民局,属太府寺。掌配制药品出卖,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。南宋初不置。高宗绍兴十八年(1148),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,设监官、监门官。二十一年,诸州、府亦置。
官署名。见“和剂局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,全称为医药惠民局,属太府寺。掌配制药品出卖,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。南宋初不置。高宗绍兴十八年(1148),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,设监官、监门官。二十一年,诸州、府亦置。
官署名。见“和剂局”。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,主征伐。《殷虚书契续编》卷三第二二片: “癸酉卜, 贞, 乎 (呼) 多寇伐方”。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医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医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医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管理皇族外戚名籍事务,领诸王国、长公主官属。为九寺之一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人。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属吏。秦汉以来,历朝置宗正管理皇族事务,北魏改称大宗正卿。北齐沿北魏制,故名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令以三年为一任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于应天府置司。十年,都水事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苻坚置,为四禁将军之一。统兵驻于京师,经亦常率军出外征讨。见《晋书·苻坚载记》。
官名。唐朝内官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置三十员,正九品,居末位; 咸亨二年(671) 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侍巾二十人,秩正九品,为皇帝之妾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废。
以官为氏的宗族,世袭官职。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 “官有世功则有官族。”
宫观官名。宋真宗天禧元年 (1017)始置,以参知政事兼领。仁宗皇祐五年 (1053) 废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所设诸行台最高长官,总领所辖地区军政、民政。隋朝为行台省长官,视正二品,置一员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,从二品,掌管内军民,总判省事,武德五年、九年先后
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一等二人,军阶副参领,从三品; 二等四人,军阶协参领,正四品。掌承办本部谘询事件,参订舰队、学堂、厂所章制,调查海军水师应行改革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