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中将军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罢,设建忠将军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罢,设建忠将军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江苏设置,管理马政,后废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统兵。后主延熙六年(243),王平自前护军拜此,兼镇北大将军,统汉中守军,以拒魏兵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监督军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“(延熙)六年,琬还住涪,拜平前监军、镇北大将
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,分为剧县、平县,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。东汉安帝时规定,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,剧县十岁,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重新叙用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宫内给事官。永安建制始设,分左、右,各二人,职同检点。掌守天王府朝门(天朝门)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天王府,为天王府的守门官,员额左右各二,共四人。官阶为职同检点。
官名。宋以开封、祥符两县为京县,以京朝官知县事,其下置丞、主簿、尉,分设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
甄别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由各官署长官就合格人员中选派,每次至少十人,并指定其中一人为会长。甄别委员会的预备和补助事务,由铨叙局办理。参见“甄别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记“永平四年(公元511年)七月,诏改宗子羽林为宗士。”为皇帝的宿卫官,建德初改隶左司卫为左宗卫,掌东宫护卫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主管郎官的正长。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:“伏郎尹而答之三百”。高诱注:“郎尹,主郎官之尹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