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府尹

府尹

官名。掌府政之长官,多设于京城府及陪都府。唐朝玄宗开元元年(713)始置于京兆、河南、太原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等府,各一人,从三品。掌宣德化,岁巡属县、观风俗、录囚、恤鳏寡。属京兆、河南、太原府者,以府设牧为主官,则通判府务,牧缺则代行其事。宋朝设于京城开封府、临安府及陪都河南、应天、大名府等。一般以亲王担任,不常置,实际上常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为长官。辽朝南面官中五京留守司设,称某京留守行某府尹事。如圣宗统和元年(983),吴王稍为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。金朝大兴府及诸府均设一员,正三品,掌宣风导俗、肃清所部,总判府事。另诸京留守司及诸总管府,则由留守、都总管兼领府尹,亦正三品。元朝地方散府设府尹或知府,府尹又可称为知府。正四品。江南兼管内劝农事,江北另兼诸军“奥鲁”。明朝于顺天府、应天府各设一人,正三品,掌京府之政令。崇祯十六年(1643),李自成农民政权在襄阳将所占领之地的知府改为府尹,其职掌仍因袭明朝。清朝于京师顺天府及盛京奉天府各设一人,正三品,总判府事。地位犹如各省巡抚,可直接向皇帝奏事。又,郑成功于永历十六年(清康熙元年,1662)收复台湾后,置承天府,设府尹掌一府之政令。


官名。唐朝西都(京兆府,今西安市)、东都(河南府,今洛阳市)、北都(太原府,今太原市南)等都设府尹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》:“西都、东都、北都、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府尹各一人,从三品。掌宣德化,岁巡属县,观风俗,録囚,恤鳏寡。”明朝应天府、顺天府也设府尹,掌管京府的政令。清朝沿袭明制,在顺天府、奉天府设府尹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、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大秋台

    刑部尚书之别称。

  • 掌判

    媒氏的别称。周朝有媒氏一官,掌男女婚嫁等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。”注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,成夫妇也。”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。

  • 户曹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。永乐元年 (1403)始置,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,后增主事三人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
  • 巡长

    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官。

  • 平戎将军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步骘传》:“由是加拜(征南中郎将步骘)平戎将军,封广信侯。”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帅兵征伐。三国时吴置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步骘传》:“骘因承制遣使宣恩抚纳,于是加拜平戎将军,封

  • 朝侯

    爵名。汉朝官制,列侯对国家有功的赐有朝位,参国春秋祭祀。朝侯的朝位在九卿下,平冕文衣(见《通典·职官典·历代王侯封爵》、汉蔡邕《独断》下)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中兴以来,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,

  • 地方审判厅厅长

    官名。为“地方审判厅”的主官,见该条。

  • 唱名

    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。又称唱第、传胪、胪传、胪唱。太宗雍熙二年(985),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,合格者分两日宣召,面赐及第,称为唱名。其后成为定制。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。见“传胪”。

  • 厨厩长

    官名,秦汉皆置,为皇后、太子属官,掌供食用之畜厩,主养畜供食用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: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,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,又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

  • 刑部清档房

   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保管档案,缮写满、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;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二人,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,经承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