帕察沙布伯克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巡辑牢狱等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① 即“太中大夫”。②金、元、明文散官名。金、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,明为第十六阶。金从四品上; 元从三品,宣授; 明从三品,加授。官名,即太中大夫,“大”通“太”。秦始置,汉、魏沿置,掌议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击鼓奏钟镈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镈师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金奏之鼓。凡祭祀,鼓其金奏之乐。飨食、宾射、亦始之”。官名。掌管击
官署名。元朝置,隶崇祥总管府,掌大承华普庆寺粮草等物出纳。原设诸物库、普赡仓,文宗天历二年(1329)合为财用所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君王祭祀、朝觐礼仪时所穿礼服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节服氏,下士八人,徒四人”,“掌祭祀朝觐,衮冕六人,维王之大常。诸侯则四人,其服亦如之。郊祀,裘冕二人,执戈送逆
属官统称。汉朝三公府及其它重要官府皆置掾史、属,分曹治事。掾为曹长,史、属为副贰。故掾史多冠以曹名,如户曹掾、户曹史等。掾史为有职吏,其下还有从掾位,从史位、待事掾、待事史等散吏。三国晋南北朝公府皆置
对帝王的尊称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秦圣临国,始定刑名,显陈旧章。”
爵名。十六国前赵、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即魏晋南北朝、隋唐时期编制以内的散骑侍郎,系与员外散骑侍郎相对而言。参见“散骑侍郎”。汉代散骑侍郎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四·历代郎官》:“天监三年复置侍郎,视通直郎。”注:“今人或谓前代正员郎即令尚书郎
官名。北宋太宗雍熙(984—987)中置,为骐骥院副长官。其后,用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武臣阶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散秩大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