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六察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官署,官吏办公处的通称。洪蒧《行状》:“公巡历所部……居鄱阳公廨。”见宋代张刚《华阳集》卷四十附洪蒧《行状》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、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实业局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置,名义上属少府,为内者令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佐令掌宫中布帐衣亵诸物。官名,汉置为内者令的佐官,助令掌宫中布帐诸亵物。属下有从官录事一人,员吏十九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后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吴广成《西夏书事》卷二十,有谅祚遣宋贺正使“枢铭靳允中”。枢铭为靳允中的官称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左弋令副贰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左弋为佽飞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为左弋令之副,助令掌左弋士弋射。参看“左弋令”条。
“江南诸道行御史台”的简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京官。总领上京路财政、赋税等事。与东京户部司、中京度支司、南京三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。置盐铁使、副使、同知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閤正,从七品;閤丞,正八品。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
官名合称。唐朝京兆府、河南府、太原府长官,各设一员,从二品,亲王为之,别以长史为尹,通判府务。宋朝开封府、应天府、次府皆置为长官,亲王为之,不常置,多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行其事,北宋前期亦为二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