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学教官名。宋置,见“医学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建立功勋,朝廷特予升迁官职、差遣,称为旌擢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记室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职掌不详。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献曹史。
官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为王府长史司属官。无定员,从九品。参见“教授”。
宋朝龙图阁直学士简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、中大夫典牝上士佐官,员一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宋置,为大宗正司副长官,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。后废。金为大宗正府次官,从二品,置一员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,改为同判大睦亲事。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从二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下而在同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象胥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象谞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象胥”。
① 官制用语。汉代有“三互法”,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,为官不得相临,以避嫌疑。唐代宗广德二年(764),令中书、门下两省五品以上,尚书省四品以上,御史五品以上,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、驸马等,其亲属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