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监
①官署名。西魏始置,掌屯田。《周书·薛善传》:“时欲广置屯田以供军费,乃除(善)司农少卿,领同州夏阳县二十屯监。”隋朝畿内所置隶司农寺,畿外所置隶诸州。唐朝皆隶司农寺。②官名。隋朝诸屯监各置一人为长官,视从七品。唐朝诸屯亦沿置,从七品下,掌其屯稼穑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而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唐制司农寺所属诸屯,各置监一人,从七品下,各掌其屯稼穑,有丞二人,从八品下。
①官署名。西魏始置,掌屯田。《周书·薛善传》:“时欲广置屯田以供军费,乃除(善)司农少卿,领同州夏阳县二十屯监。”隋朝畿内所置隶司农寺,畿外所置隶诸州。唐朝皆隶司农寺。②官名。隋朝诸屯监各置一人为长官,视从七品。唐朝诸屯亦沿置,从七品下,掌其屯稼穑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而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唐制司农寺所属诸屯,各置监一人,从七品下,各掌其屯稼穑,有丞二人,从八品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,各统所治军之政令,设大将军、上将军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主管差遣事项,应差者随同督察员进行稽查和弹压重大事变。设巡官十二人,巡长三十四人,巡警一百三十三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管理西道铸冶事务。源贺长子源延曾赐此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左牝署”。
详见“詹事丞”。
外交使节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。大使所驻的称大使馆;公使所住的称公使馆。外国在中国设使馆,中国在外国设使馆,均从清朝末年开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周朝天子对臣下的册命或诰命。《中甗铭》:“史儿至,以王命曰: ‘全命汝使小大邦。’”《周礼·春官·内史》:“内史掌书王命,遂贰之。”帝王的命令。《后汉书·刘虞传》:“初平元年,复征代袁隗为太傅。道路隔
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“后唐长兴三年(公元932年)三月敕:“卫军神威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,宜改为左右羽林,置四十指挥,每十指挥立为一军,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,兼分左右厢。”
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常礼仪院的副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