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府海丞
官名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:元始元年(公元1年)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;大司农部丞各一人,人部一州,劝农桑。”颜师古注:“海丞,主海税也,果丞,掌诸果实也。”上文少府海丞、果丞与大司农部丞平举,故知海丞、果丞为少府之丞,非为少府所属某令之丞。少府职在收山海之利,山海之利最主要的是盐铁,武帝时已转归大司农。平帝为增加少府收入,设海丞收海税,设果丞主山林所出的果实,分主山海之利。不过这仅是西汉末一时之制,至东汉,少府海丞、果丞皆废。
官名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:元始元年(公元1年)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;大司农部丞各一人,人部一州,劝农桑。”颜师古注:“海丞,主海税也,果丞,掌诸果实也。”上文少府海丞、果丞与大司农部丞平举,故知海丞、果丞为少府之丞,非为少府所属某令之丞。少府职在收山海之利,山海之利最主要的是盐铁,武帝时已转归大司农。平帝为增加少府收入,设海丞收海税,设果丞主山林所出的果实,分主山海之利。不过这仅是西汉末一时之制,至东汉,少府海丞、果丞皆废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多兼掌修国史等事,常以契丹人为之。官名。辽代设此官,为翰林院长官,掌天子文翰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翰林院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臣僚及外国进奉礼物之事。初以横行使、副使管勾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改官制,设引进使、副使各二人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武臣官名,改置知引进事为长官。辽朝属客省,以引进使为长官
见“铸钱监”。
泛指诸校或校尉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其宗族皆列校、郎将。”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诚伤偏裨列校,勤不见纪。”
官名。金上林署所属有同乐园,以管勾二人主管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。突厥置,是突厥语的音译,亦作“吐屯”。世袭,无员限。《周书·突厥传》:“大官有叶护,次设,次特勤,次俟利发,次吐屯发,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,皆世为之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属代尹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七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秩七品上。掌语言通译之事。
辽朝宫中杂役名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掌寝殿侍候事。例由著帐户充任。
法部内部机构。清末置,掌审定编纂民事、刑事统计年报事项。设官有总办、总纂、提调、帮办各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