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司金上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佐司金中大夫、小司金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司金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佐司金中大夫、小司金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司金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中大夫后,仍为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金置,属都水监。掌收支本场物料。分治监物料场官同此。
官名合称。即隋炀帝大业(605—617)初所置东夷、南蛮、西戎、北狄四方使者,各一人,掌其方国及互市事; 每使者皆置署。
官署名。辽始置于道宗咸雍四年(1068),设统军使、都监等职。金初沿置,天德二年(1150)升为招讨司,又称东北路招讨司,迁治所于泰州(今黑龙江泰来县塔子城,一说故城在今吉林洮安县四家子村古城)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《常丑奴暨妻宗氏墓志》: “(保定)三年(563),转膳部下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二五)为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官名。唐朝玄宗天宝(742—756)后置,为防御使属官。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(958)定为准七品官。宋朝沿置,属两使职官,为选人七阶第二阶,选士人充任,三任六考,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,余者授著作佐郎。神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
官署名。即鸿胪寺典客署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,唐朝复名典客署。参见“典客署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典客署令丞”。
官名。金置,属宣徽院。旧名宫闱司,置令丞;大定二年(公元1162年)改为宫闱局。掌宫中閤门之禁,率随位都监、同监及内直各给其事。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