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驳案
见“封驳房”。
见“封驳房”。
官名。契丹北面官,为各官衙之佐吏。入辽后,仍沿此称。掌文书案牍之事,有时亦领兵作战。官吏名。辽设此官吏,属于低级的事务职员。前代称“令史”,参看“令史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。掌审查军事事项。
官名。明置王府护卫指挥使司,掌防御非常,护卫王邸。有征调则听命于朝。其指挥使以下设官如京卫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掌管皇帝寝室诸事务。下设主寝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吏名。宋朝置,分前行、后行,分掌京城、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,位在押司之下、贴司上。吏员名。宋置,亦称守分。吏部主客司有手分;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,后罢守阙习学,亦置手分。手分分前行后行
辽朝以俘户设立的地方行政建制。凡诸王、公主、外戚、大臣、诸部以俘掠的人户建立的州县,即称之。亦称 “投下州”、“头下州军”。其长官,除节度使由朝廷任命外,刺史以下皆由所属主人任命; 官位九品以下及井邑
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
官名,汉置,每郡国一人,掌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乾隆嘉庆间设立,又称红本处或收本房。专掌收发红本。题本用红笔批写谕旨,凡批示过的题本称为红本,交由红本处每日发给六科传抄,年终缴回汇集,贮入红本库。本处职官由大学士在满、汉中书内派委
见“八大臣”②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