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官丞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导官令副职。东汉改属大司农。三国魏、两晋及南北朝皆沿置。北齐为司农寺导官署次官。唐亦置,员四人,正九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,为导官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参看“导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导官令副职。东汉改属大司农。三国魏、两晋及南北朝皆沿置。北齐为司农寺导官署次官。唐亦置,员四人,正九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,为导官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参看“导官令”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烹饪馐膳肉食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其后廪人继粟,庖人继肉。”《周礼》亦有此官,一说为周朝置,《周礼·天官》:“庖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吏四人,贾八人”,“掌共六畜六兽六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管理伊犁索伦领队大臣、管理额鲁特领队大臣、管理锡伯营领队大臣、管理察哈尔领队大臣、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、八旗佐领、盛京防御等用之。俱铜质直纽方形。其文体及尺寸,依官员品级大小而异,由礼部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岁贡御桔。杨孚《异物志》:“(东汉)交趾有桔官长一人,秩三百石,主岁贡御桔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二十人。
官名。明、清国子监属官。于典籍厅设。明朝一人,清朝汉官一人,俱从九品,掌书籍碑版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设置,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。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,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,并指定其
阉人和寺人的合称,也指宦官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序》:“逮桓、灵之间,主荒政缪,国命委于阉寺。”《魏书·刘思逸传》:“思逸身虽在阉寺,而性颇豪率。”
唐代一种介于府兵与募兵之间的兵。始置年代不详,武则天时开始广泛设置于山东近边诸州与河南河北地区。开元八年(公元720年)又扩展到关内道,由朝廷于两京及诸州拣取,其制如《唐六典·尚书兵部》“兵部尚书”条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置,以宰相充任,总领修日历之事。
官 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太禧宗禋院。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建南镇国寺 (即大掌思福元寺),立规运提点所。二年,改为规运都总管府。三年,升为隆禧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罢会福、殊祥二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