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表官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官名。清朝礼部之属官。初设满州四人,后裁二人,乾隆(1736—1795)中省入太常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,又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学习审判员亦称学习审理员,即见习推事之职。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麦仓中士,正二命;麦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麦的收藏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掌收发本司应办的交议阁钞折件及京外各项公文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
即“选调”。
官名。唐朝设此官,负责选择米麦;为官署的长官,下有丞四人,监事十人;属司农寺。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官署》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七品。(1)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(2)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增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,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掌机要文件,管理本厅事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元置,为枢密院的佐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
见“行用库”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