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。掌本衙门之事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设,满、汉各一人,皆由工部拟定正陪,钦派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
官名,汉置,为丞相属吏。丞相府分曹办公,每曹长官为掾,掌曹事,副长官为属,佐掾掌曹事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其父为丞相掾,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……后为丞相掾,复擢好畤令。”
指诸侯王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张汤》:“若汤之治淮南、江都,以深文痛诋诸侯,别疏骨肉,使蕃臣不自安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长秋寺次官,四品上。由宦者担任。
官署名。北齐东宫始置,设庶子四员、舍人二十八员,领典经坊,并统伶官西凉二部、伶官清商二部。隋朝东宫沿置,设右庶子二员,舍人、通事舍人各八员,录事二员,主事令史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舍人为管记
官名。元置,为宁徽寺的佐官,见“宁徽寺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,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。置翊正令五员,正三品;丞四员,正四品。下辖两提举司、一提领所
即巴牙喇甲喇额真”。
官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,即总摄司之长官。详见“总摄司”。僧官名。元代路以上主管佛教事务的衙门有总摄司,以总摄为主官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督理本标卫生医药等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