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章阁学士、直学士
官名。见“宝章阁”。
官名。见“宝章阁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五年(1145)置,吏部、户部各一员,礼部、兵部共差一员,刑部、工部共差一员,全称为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,掌收藏尚书省帐籍文案。官名。宋置,掌储藏帐籍文案以备用,选有声望的人担任;吏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,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(1)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需正。其军阶分别为上校、中校、少校,掌军需事务。(2)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置于各舰,由一等军需官充任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之吏部尚书左选、尚书右选、侍郎左选、侍郎右选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分掌文武臣选调。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官名。清朝中书科之职官。乾隆(1736—1795)间置,满州一人充任,从七品。掌缮书诰敕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朝官兼任,职掌同史馆检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参见“史馆检讨”。官名。掌修国史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