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事太监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三年(198)曹操置,为司空府僚属。建安十三年曹操为丞相后,改为丞相府僚属。参掌戎律,位在左、右军师之下。晋朝修史为避讳,亦称“军祭酒”、“军谋祭酒”、“军谘祭酒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
学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从九品。掌太史院所属星历生的管理、训导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晋代内重外轻,士大夫多不愿出任地方官而乐意于任中央官,于是有先经外官著绩然后入为内官的限制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宫中閤门之禁。设令、丞领司事。世宗大定二年(1162)改为局。参见“宫闱局”。
官名。即“王会清吏司郎中”。
汉朝乡官。汉二年(前205)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,称乡三老。需由年五十以上,有德行,能帅众为善者担任。官名,也称三老,战国时即置,到汉朝,三老有乡三老、县三老、国三老。以年高有德者担任,掌道德教化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祭祀或宴饮时歌人唱歌等事务,任此职者须懂音律、能歌。下设司歌下士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左藏库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官名。宋置,为武职八阶,在诸司任官时为正使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武阶》、“武功大夫”条。
奉宸苑所属机构。清置,以奉宸苑郎中一人兼管,下设值年员外郎一人,苑丞二人,苑副二人,掌斋宫的陈设、洒扫等事。
太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太尉为掌武” 。太尉的别称,唐人称太尉为掌武。见宋朝洪迈《容斋随笔·官称别名》,参看“太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