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天司郎中
即“奉天清吏司郎中”。
即“奉天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东魏、西魏、北齐、唐朝沿置。亦称“行台郎”。为行台诸曹郎中的泛称,各曹皆冠以曹名。有时以称不理具体曹务的官员,如卢光在西魏时任之,专掌书记而不理具体曹务。唐初,定为从五品上,高祖武德九年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副大臣。
官名。隋朝于门下省御府局置,为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,从九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卫尉、太仆、司农、太府等寺及将作监所统部分官署分设一至十人不等,自从九品或正九品。宋朝置官而未除授。明朝光禄寺大官、珍羞、良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。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、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,并各附设检察所。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,
唐宋时解试取中后的士子,由主考部门解送至尚书省应礼部试,称为发解。
传说夏、商分天下为九州,州长官称牧,故统称九牧。《荀子·解蔽》:“此其所以代殷王而受九牧。”夏商时的九州之长。夏商分天下为九州,其长官称牧,各掌本州之政令。《荀子·解蔽》:“此其所以代殷王而受九牧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亦无一定职务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置腾骧左右卫与武骧左右卫,合称四卫营,属上直亲卫中的四营,各以都指挥使为主官,掌帅力士直驾,随驾,统千户所三十二。
命妇封号。宋朝初年置,以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,宰相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、王、侍中、中书令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。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、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,其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亦得此封。外命妇名。《南齐书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