奄官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官署名。隋初置,为尚书省礼部四司之一,设侍郎二员为长官,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又置员外郎一员贰之; 炀帝时改名司蕃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为长贰,职掌前朝二王后裔入朝之接
监狱官名。清光绪庚子年(公元1900年)以后,改革官制,凡新旧监狱的主官一律称管狱官。
东汉末乌丸首领。袁绍因乌丸助其击公孙瓒,遣使拜乌丸三王皆为单于,《三国志·乌丸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英雄记》载其版文: “乌桓单于都护部众,左、右单于受其节度,他如故事”。汉末乌丸(桓)首领名。为右乌丸部族
官名。北齐始置,为秘书省属官。四人,从九品上。掌校定典籍,刊正文字。后代因之。隋朝于秘书省置四人,著作曹置二人,从九品上。唐朝属秘书省者改正九品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,集贤殿书院置二人,从九品上。又
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一人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统辖祭酒以下各官,总理监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官名。清制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始特简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兽类角齿骨物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角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以时征齿角凡骨物于山泽之农,以当邦赋之政令。以度量受之,以共 (供) 财用。”官名。
清代的汉兵。清初招募的汉兵,其营旗为绿色,后来即称驻各省的汉兵为绿营兵或绿旗兵。清代各省驻兵,其初以旗兵为主力,中叶以后,由于绿营兵额的发展,变为以绿营兵为主力。绿营兵的兵种分为马兵与步兵,沿江沿海之
官名,俸比千石,掌左户郎值班户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仪注》。
辽朝太祖及近亲之后,称横帐、孟父房、仲父房、季父房,统称四帐皇族。见“一帐三房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