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司
唐、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等六司通称。
隋唐以后,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,其余的司称为子司。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,司封、司勋、考功三司为子司。
唐、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等六司通称。
隋唐以后,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,其余的司称为子司。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,司封、司勋、考功三司为子司。
官署名。明朝于军务繁多、地位冲要之处置。简称行都司,制同都指挥使司。设都指挥使一人,正二品,都指挥同知二人,从二品,都指挥佥事四人,正三品,及经历司经历、断事司断事等官。共有陕西(驻河州)、山西(驻大
官署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置,掌畜养牲畜,以供王府之需,所设官俱为杂职。
官名。即镇军将军的司马,位在长史之下,员一人。西晋时秩千石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仍五品上,北周定为五命。宋朝亦有其名,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辽圣宗开泰八年(公元1019年)耶律八哥奏,渤海承奉班宜设官以统之,因设渤海承奉都知、押班,属南面京官。掌东京宫中承奉之事。
即“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”。
又作土番宣慰司,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改入内内侍省都知置,为入内内侍省长官。
官名。辽朝置,负责管理三河乌古部等部族军政事务,辽太祖天显七年(932),授耶律朔古为之。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设立,掌核办度支、陆军等部丁漕盐官奏销案内议叙、议处等事。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