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院丞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,置院丞一人,佐院令掌院事。二十二年,复改丞为院判,正六品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改太医院为正五品衙门,置院丞一人,佐院令掌院事。二十二年,复改丞为院判,正六品。
官署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时设右师与左师。二师各有官属,右师辖右,治所为右官; 左师辖左,治所为左官。详见“右官”。非官名,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。武帝时有淮南、衡山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《前书音义》
又称九卿会审。明清司法制度。遇大案、要案及难决之案,三法司会审仍不决,便会同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工五部长官,通政使司通政使共同审理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管国家的水禁。《周礼·秋官》 : “萍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国之水禁。凡酒,谨酒。禁川游者”。官名,周代设此官,掌水禁酒禁等事。《周礼·秋官·萍氏》:“萍
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官名。甘泉本为秦的离宫,汉代加以增修,以备皇帝避暑之用,因为宫内房屋甚多,于是仿照未央宫制度,设居室以管理之,名为甘泉居室,设令及丞掌管其事。武帝时改甘泉居室为昆台,称昆台令丞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笔帖式。所设机构,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南齐分殿中监置,员一人,属尚书省。梁称殿中内监。参见“殿中监”。官名。南齐设置,见“殿中监”。
吏名。晋朝置,为骠骑将军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非持节者、三品将军秩中二千石者之属吏。
指帝王在位。《尚书·周书·无逸》: “肆中宗之享国,七十有五年。”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卢龙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