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医监少监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,掌医疗之事,设少监一职,正四品,为本监长官。吴元年(1367)改监为院,遂罢。
官名。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前置太医监,掌医疗之事,设少监一职,正四品,为本监长官。吴元年(1367)改监为院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之职官。掌文书案牍。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、二等;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、三等。又,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,所属亦有书记官。详见“一等书记官”、“二等书记官”、“三等书记官”。民国时
官名合称。即著作郎与著作佐郎。参见“二史”。指著作郎和著作佐郎。《宋史·职官三》:“郎曹阙员……则自二著躐升二史。”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书省》:“其属有五:著作郎一人,著作佐郎二人,掌修纂日历。”
见“育胄馆”。清末培养外交人才的专门学校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闰四月置,属外务部。设提调、帮提调各一人,由本部司员内选派。文案一人,办理一切文牍;支应一人,办理一切经费收支;庶务一人,办理一
参见“恭使宫人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掌讶中士八人,掌迎宾客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掌讶中士,正二命;掌讶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宾部中大夫。
女官名,掌供使者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汉兴,因秦之称号,帝母称皇太后,祖母称太皇太后,適称皇后,妾皆称夫人。又有美人、良人、八子、七子、长使、少使之号焉。”注:“师古曰:长使、少使,主供使者。”又《汉
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唐清泰元年(公元934年)六月改捧圣马军为彰圣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西汉时大守、县令的任用,本无籍贯的限制,本郡人亦可为之。其掾属则须完全用本郡人,而用他郡人则为特例。如《汉书·京房传》记“元帝以房为魏郡太守、秩八百石,居得以考功法治郡,房自请愿无属
官名。隋置,属刑部,掌京城城门,稽查走私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·司门郎中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下·尚书省》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 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民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礼部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