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院推事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名。此为突厥语的音译,以称可汗的子弟。位在叶护、设之下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有都统领、副统领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佐司歌中士掌祭祀或宴饮时的歌人,任此职者须懂音律,能歌。正一命。隋
官名。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,员一人。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有此官,主要负责抵御匈奴的入侵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,参看“却胡君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对掌管诒狱的锦衣卫指挥使的别称。
诸王的女儿封乡公主或亭公主,仪服同乡亭侯,视中二千石。见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下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五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五品上。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礼,以清平官,酋望、大军将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