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监
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监,北齐始称大理寺监,员额一人。隋沿置,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、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。唐以后废。参见“廷尉监”。
官名。汉以来有廷尉监,北齐始称大理寺监,员额一人。隋沿置,其职掌为与大理寺正、大理寺评共同决正刑狱。唐以后废。参见“廷尉监”。
官名。汉置,属京兆尹,见《汉书·郊祀志下》,掌管大祭祀时太牢等祭祀食品的供应。
官名,为西域都护或长史属官,掌领兵护西城诸国。假:代理,没正式任命为某官时称“假”;正式任命为某官时去“假”字。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西域假司马班超击姑墨,大破之。”“西域假司马班超击疏勒,破之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参谋总长,掌管与地方有关连的一切事项的处理。设局长一人,中将级;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三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。
官署名。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弓弩署置,隶军器监; 军器监罢,则隶少府监,玄宗天宝六载(747)定隶军器监。置令一员、丞一员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,另有监作、典事等。
①秦以前为收藏文书、财物之处,后泛指官署,凡百官所居皆称府。汉朝沿称,如三公府、郡府。②官吏名。隋、唐、五代于中央诸寺、监、诸卫、东宫诸寺、王府、公主邑司、地方府州、镇戍关津等皆置,无一定职掌,盖为供
官名。①南齐高帝建元四年(482)置国学,管理国学庶务,有二员,位准太常主簿。梁国学亦置,位流外三品蕴位。唐朝国子监所统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、律学、书学、算学先后皆置,或四员或二员,掌抄录课业。②唐太宗
官名。即令史之掾。秦朝置,为掌书记、会计等事务的属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郊律》: “其他冗吏、令史掾计者,及都仓、库、田、亭啬夫坐其离官属于乡者,以令、丞。”
宋朝堂名。真宗大中祥符八年(1015)建,为为皇子赵祯(即后继位的仁宗)就学之所。赵祯立为皇太子后,曾于此听政。仁宗宝元二年(1039),置编修官编排书籍,以教授内臣。哲宗初,用为讲筵之所。徽宗时,重
郡分职吏名。南朝梁置,掌领游军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下》载大同七年(公元541年)诏书述游军之弊说:“又复多遣游军,称为遏防,奸盗不止,暴掠繁多,或求供设,或责脚步。又行劫纵,更相枉逼,良人命尽,富室财殚。
武官名。汉武帝时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,领兵官,地位略低于将军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