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汉官任外职,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,得请改为近省,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,谓之告近。
官名。①东汉末曹操置。为领兵之官。蜀、吴亦置。晋、南朝宋沿置,十六国前燕和北魏亦置。魏、晋、宋为四品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第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为从四品。② 清朝临时委派的军事统帅之一,品
西周时期少数民族在王室供职者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锡夷司王臣十又三伯。”
司天台丞、司天监丞之简称。
官名。宋初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后改衣库使。
官名。五代、宋朝军一级统兵官,位在军都指挥使之下。武官名。见“军都指挥使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为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姓公府、庶姓持节府僚属。梁自七班至三班,陈自六品至九品,随府主地位而定。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诸督府亦增置。
官署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时设右师与左师。二师各有官属,右师辖右,治所为右官; 左师辖左,治所为左官。详见“右官”。非官名,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。武帝时有淮南、衡山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《前书音义》
即“西南面招讨司”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社会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社会调查、社会救济、新生活运动、国民精神总动员、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、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、劳资争议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