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朝边远地区的诸侯国君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庶方小侯,入天子之国曰某人,于外曰子,自称曰孤。”郑玄注: “谓戎狄子男君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小侯,谓四夷之君,非为牧者也。”1、东汉指有侯爵的外戚之子弟,
官署名。简称理刑司。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。掌理“外藩”各部刑罚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置,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、笔帖式、经承等佐理司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理藩部。官署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起草制、诏、诰、敕、徽号、庙号、贺表、贺本,管理藩封勋级事宜。以正副局长为主管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,掌诊治民庶百官的各种疾病,设医正中士、医正下士及医生三百人以佐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中华民国置,为财政部长官,总理全国财政事务。
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 置,亦称都团练守捉使,大者领州十余,小者二三州,以保境、安民、惩奸为务。德宗时,行营亦置。
即“东京都统军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统领四捷军。置详稳、都指挥使、都监等职。
①官员用具,即“笏”。上朝时执,有事书其上,晋朝以后始称为手板,亦称手版。但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。②明、清时属官谒见长官时专用的一种名帖,亦称手版或手本。有红禀、白禀之分。
官名。① 见“札鲁忽赤”②元末朱元璋置,为大都督府属官。吴元年(1367)定,秩从五品,掌刑狱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大都监府为五军都督府,改置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官”。官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