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兴府知事
官名。金置,属大兴府,掌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、簿籍、审阅案卷,总录诸案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大兴府,掌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察吏员经办的文书、簿籍、审阅案卷,总录诸案之事。
官名。见“昭文馆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,为户部交阯清吏司副长官。一人,从五品。宣德十年(1435)革。参见“户部交阯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,以侍从官充任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。食官令,正八品;食官丞,正九品。
官名。汉初少府所属有辩铜令及丞,武帝时改属水衡都尉,掌管铜质的鉴别,为铸钱之用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注引如淳说:“辩铜,主分别铜之种类也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官属,多以他官兼任,员二人,位一班。亦称东宫通事舍人。陈沿置,九品,不言秩。隋朝置于典书坊,员八人,正七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宣令舍人。唐初复旧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隶
见“印务章京”。官名,清置,清代驻伊犁等处将军的属官有印房章京,掌管内部文书事物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印房章京》。
官名。西汉置于长安西市,属京兆尹。主管市政。新莽以长安为常安,东市称京,西市称畿。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。西汉秩比千石,东汉为六百石。官名,西汉置,掌市政及市场贸易,属京兆尹,西汉秩比千石,东汉六百石。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置,设八员,从八品上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都司郎各一员,为左、右丞副贰,掌都事之职,仍置都事,升正八品,位都司郎下,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左、右丞分辖
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