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蒙古

外蒙古

地区名。指蒙古高原北部,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。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二区。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,分为四盟: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;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盟;赛音诺颜部二十一旗与额鲁特部二旗组为齐齐尔里克盟;札萨克图汗十八旗与辉特部一旗组为克必刺色钦毕都尔诺尔盟。科布多区有札哈沁部、明阿特部、额鲁特部各一旗;阿尔泰乌梁海九旗(包括阿尔泰诺尔乌梁海二旗);新土尔扈特部二旗,组为青塞特奇勒图盟;新和硕特部一旗,杜尔伯特部与所附辉特二旗,组为赛因雅哈图左右翼二盟(左翼盟会杜尔伯特部十一旗及辉特部一旗,右翼盟会杜尔伯特部三旗及辉特一旗)。唐努乌梁山区有唐努乌梁山部五旗及三佐领所辖地区。同治三年(公元1864年)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了《中俄勘分西北界约纪》割占了阿尔泰诺尔乌梁海,光绪七年(公元1881年)沙俄又迫使清政府签订《中俄伊犁条约》和以后的《中俄科塔界约》,割去了阿尔泰乌梁海的西部地区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划科布多所属的阿尔泰乌梁海、新土尔扈特、新和硕特三部地置阿尔泰办事大臣以统之,驻承化寺,与科布多分治,辛亥革命后改称阿尔泰办事长官,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并入新疆省为阿山道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沙俄策动喀尔喀封建主宣布“独立”,并乘机侵占唐努乌梁海的库苏古勒;次年,科布多亦被喀尔喀封建主占领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,中、俄、蒙三方在恰克图缔结《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》,蒙古承认中国的宗主权,北洋政府承认蒙古自治,俄国承认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,但同意其自治。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被推翻,外蒙古于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撤销“自治”。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外蒙古封建主再次宣布“独立”,外蒙人民旋起革命,成立君主立宪政府。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五月《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》中,仍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。同年,外蒙古废除君主立宪,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。国民党政府以外蒙古为蒙古地方,在法理上仍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。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一月经公民投票后决定,承认其独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闾正

    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、北周与隋均置,管理一闾居民。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,北周与北齐同。隋制闾由五保(二十五家)组成。

  • 大学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大学院的长官,见“大学院”。

  • 典卫丞

    官名。三国魏末诸子国置。南朝梁伯、子国亦置。职掌同典卫令。参见“典卫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末各子国置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皆置,职掌与魏同。

  •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。官府、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。有“官计”、“苑计”、“尉计”等名称,总称为“计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,以效嬴、不备之律赀之,而勿

  • 太子内坊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内坊长官,九品上。隋及唐初改为太子内坊典内,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复置,为太子内坊局长官,从五品下。

  • 检校礼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唐有此加官,诏除而非正式加官,无职事。宋也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
  • 京东西南三路检察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宣宗兴定四年(1220)置。主管检察支散军粮,验军户实给,均军户差役,劝农种,禁私杀马牛、和盐酒曲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从六品、正七品。官署名。金兴定四年(公元1220年)置,掌检察支散军

  • 签军

    金代签发汉人为兵的制度。见“汉军(2)”。

  • 鸿胪寺主簿厅

    官署名。明清两代在鸿胪寺设主簿厅,是主簿的办事机构。主簿掌章奏与文书往来。清制,主簿厅所属有档房、启疏科、俸粮科。

  • 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使

    官名。见“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