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圆明园护军营

圆明园护军营

全称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”,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。雍正二年 (1724) 设。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(又称“包衣营”) 组成。设掌印总统大臣一人,总统大臣无定员,掌圆明园翊卫政令。下设营总、护军参领、副护军参领、署护军参领、护军校、副护军校、笔帖式等员,分掌营众及办理文移事务。


清代守卫圆明园的军队。其全称为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,由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和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(又称包衣营)组成。八旗护军营的兵额为五千七百余人,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为三百余人。掌守卫圆明园并保卫皇帝自城至园沿途的安全。圆明园护军营设掌印总统大臣一人,总统大臣若干人;所属八旗营有营总八人,护军参领八人,副护军参领十六人,署护军参领三十二人,护军校、副护军校各一百二十八人,(以上为八旗共设人数,各旗额数相同),另有笔帖式三十二人,随本营总办理文移事务。包衣营设营总一人,三旗共设护军参领、副护军参领、署护军参领各三人,护军校九人,副军校三人。(以上为三旗共设人数,每旗额数相同)。另有笔帖式四人,随本营营总办理文移事务。圆明园护军营的章奏、文移事务由八旗营与包衣营派官办理,计有总管、参领各二人,护军校四人,笔帖式八人。总管以下诸员,其衔称之前均冠有“协理事务”四字。雍正六年(公元1728年)议准,圆明园护军营附设官学四所,教习六人。其中镶黄、正黄、正白、镶白四旗共主一官学,设教习二人;正红、镶红二旗共立一官学,设教习一人;正蓝、镶蓝二旗共立一官学,设教习二人;包衣三旗共立一官学,设教习一人。乾隆二十一年(公元1756年)令圆明园护军营官学肄业子弟,专习法书,并规定教习由翻译生员选充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尚方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尚方”。官署名,秦始置尚方,汉沿置,武帝时分为左中右三尚方,掌制刀剑及宫中所用上好工艺制品。魏、西晋、宋、齐、梁、北齐、隋、唐皆沿置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一·少府卿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

  • 详议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四月置,隶尚书省,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。以宰相、执政提举,侍从官为参议,又设检讨官,下分六房分头讨论。五月即罢。官署名。宋靖康元年(公元1126年)四月置,掌讨论

  • 祗候典

    宋朝诸州役职名。又称知后典。掌受付州县之间往来文书。

  • 使馆主事

    外交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驻外使馆,员额一至三人,掌理文牍及其他事务,驻外领事馆亦置主事,其员额、职掌均与使馆同。

  • 御前军器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工部,掌器甲制造之政令。

  • 亭尉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守城低级军吏。掌一亭守备。《备城门》: “亭一尉,尉必取有重厚忠信,可任事者。”孙诒让注: “城上百步一亭,故亭一亭尉矣。”

  • 掌饰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。隶尚服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饰、典饰之佐,协掌膏沐巾栉服玩之事。宋、金明悉如唐制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,正八品,掌汤沐巾栉服玩之事。见《新唐书

  • 护法功德司

    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一,维护佛门戒律、纠察僧人行为。设一正使、一副使、一通判、一承旨。为次等司。

  • 峒长

    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。掌管采矿之丁役。向所司领票开矿,交纳税金。② 苗、徭等族之头人。

  • 州军府行参军

    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齐时王孙虔曾为征北府板行参军,见《南齐书·王孙虔传》。北魏亦置州军府行参军(惟正三品以下将军府不置)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齐沿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其品秩略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