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回令史
官名。元朝设于中书省左、右司和断事官下。又称回回省掾。
吏员名。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,左司九人,右司五人;六部则置回回令史。均掌文书之事。
官名。元朝设于中书省左、右司和断事官下。又称回回省掾。
吏员名。元代中书省有回回省掾,左司九人,右司五人;六部则置回回令史。均掌文书之事。
官名。亦称“司义郎”。南朝梁置,为皇帝的经学侍臣。《陈书·周弘正传》:梁武帝“普通(520一527) 中,初置司文、义郎,直寿光省,以弘正为司义侍郎”。
清代勇营兵士名。见“哨”。
秦汉司法机关通行的文书,有一定程式。睡虎地秦墓竹简》和《居延汉简》中均保存有完整的爰书,内容包括以下各项: 司法案件的诉辞、供辞、现场检验记录和案件的综合性报导等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水衡都尉,为技巧令副职。成帝建始二年(前31)省。官名,汉武帝初置,属水衡都尉,为技巧令之佐,掌工艺技术技巧。成帝建始二年省。参看“技巧令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蜀、吴置,职掌与镇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历代皆不常置。三国蜀后主延熙六年(243),王平任此职,统汉中守军,以拒魏军。三国吴会稽王孙亮时,曾授魏降将文钦为此职。晋定为二品,禄赐与特进
(1)战国时齐国曾用五都之兵灭燕,五都可能是临菑、平陆、阿、即墨和莒,各设有选练的常备军,其性质相当于其他各国的郡。(2)西汉时除京师以外,有洛阳、邯郸、临菑、宛、成都五个商业比较发达的都会,合称五都
参见“司卫上大夫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二年 (1005),并三司兵案、度支案置,掌衙司军将、大将、四排岸司兵卒名籍,及库务月帐,吉凶仪制,官吏宿直,诸州衙吏、胥史迁补,本司官吏功过,三部胥吏名帐,刑狱、造船、捕盗、逃亡户
在宋、辽,金,元,明的某些官署中,设“某官”,又设“同某官”,这“同某官”的职掌与“某官”同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。如“某官”为该官署的长官,这“同某官”或者也为该官署长官,而品位低于“某官”,或为副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