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站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南外都水丞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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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库典

    吏员名。宋于殿中省六局均置,员额五至十二人,掌典守库藏之事。

  • 东西作坊使

    见“作坊使”。

  • 福仓科

    见“仓科”。

  • 文官高等惩戒委员会

    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置,为临时机构,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成立,议决关于简任和荐任官的惩戒。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《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》,改为常设机构,惟置于中央。设委员长一人

  • 掌厩都辖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尚厩局,见该条。

  • 应天府知府事

    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,以郎中以上官充任。府尹阙位时则置。

  • 参领

    ①清朝八旗组织中之中层编制单位。即“甲喇”。②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长官。满语称甲喇额真、甲喇章京、札兰额真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参领。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八旗均置,位在都统、副

  • 桃氏

   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冶铸剑类兵器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桃氏为剑。”

  • 邮传部左丞

    官名。清末邮传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领本部承政厅事宜。

  • 膂力骁壮超绝等伦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