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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社长

南宋乡兵忠义巡社统兵官。参见“社长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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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御伯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下大夫。天官府属官,员二人,正四命。其职掌参见“纳言下大夫”。

  • 刑部右侍郎

    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

  • 县维那

    县僧官名。北魏置,《魏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庄帝初……制,……诸沙门……粟入外州郡仓七百石者,京仓三百石者,授县维那。”掌本县僧人的剃度,僧人行旅的文移以及僧祇粟的管理。北齐改称县沙门曹。金代亦以县维那管

  • 郎中丞

    官名,为郎中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参看“郎中令”条。

  • 中尚食典御

    官名。北齐中尚食局长官,员二人,属中侍中省。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以宦官担任。从五品上。

  • 司门部

    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
  • 春曹

    礼部之别称。

  • 武毅都尉

    武散官名。清置,秩正三品。

  • 夺禄

    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
  • 武学司书

    见“武学掌仪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