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孔目官
吏名。宋朝秘书省、南宋临安府置,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。
吏名。宋朝秘书省、南宋临安府置,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。
见“殿中郎”。
官名。唐末始置。五代后梁于开封府置,左、右各一人,以牙校充任。宋朝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、应天府、大名府皆置,各左、右一人,为军巡院长官。太祖开宝六年(973),改用士人,增设左、右军巡判官为副职。掌京城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一月北洋政府设置,属国务院,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。设总裁、副总裁各一人,视察二人,佥事二至六人,主事八至十二人;技正二至六人,技士十至十六人。局内分置四科,各设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左厩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称。隋、唐迄宋,太子诸率府副长官统称。隋朝太子左右卫、左右宗卫、左右内、左右监门,唐朝太子左右率府、左右司御率府、左右清道率府、左右监门率府、左右内率府,宋朝太子左右卫率府、左右司御率府、左右清道率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广西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府或土府内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一人,隶广南府;贵州省置
警察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,法部规定,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;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,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,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,须听任检察官办理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巫筮禳祷。《说苑·辨物》: “哀公射而中稷,其口疾不肉食,祠稷而善卜之巫官。”
以官为氏的宗族,世袭官职。《左传·隐公八年》: “官有世功则有官族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于京师洛阳各处,分属六部尉,负责京师治安管理。初职任较轻,宣武帝永平四年 (511),定为从九品。北齐亦称行经途尉,京师邺城共置三十二行经途尉,分隶于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,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