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谘大臣
官名。清末军谘府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置。额设二员,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,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,特简。主掌军谘府,秉承诏命,襄赞军谋。清亡,民国改称参谋总长。
官名。清末军谘府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置。额设二员,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,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,特简。主掌军谘府,秉承诏命,襄赞军谋。清亡,民国改称参谋总长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“右龙署”。
官名。金朝置,太祖时设谙班、国论忽鲁、阿买、昃回勃极烈共掌国政,以谙班 (大) 勃极烈为首,由弟吴乞买 (太宗) 出任。军出作战,设都元帅,例由谙班勃极烈兼任。太宗时,成为皇位继承者官号。熙宗改制后废
资正殿学士简称。官名。为资政殿大学士的简称,详“资政殿大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佐吏部中大夫、小吏部下大夫掌选举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吏部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府诸司
郡门下吏名。北魏、北齐置。《金石萃编》三一李仲璇《修孔子庙碑阴》题名列有北魏鲁郡录事一人;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清都郡与诸郡均置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各冶采金炼铁,榷货以资国用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置景州铁冶提举司。至元十四年(1277),增置檀州提举司。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併檀、景两州三提举司为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
清朝内阁置协办大学士,简称“协办”,详见“协办大学士”条。
妃嫔号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,“(聪)使其兼大鸿胪李弘拜(刘)殷二女为左、右贵嫔,位在昭仪上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领催”。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