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设。正五品。满洲旗各三人,蒙古、汉军旗各一人,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。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,以缉捕盗贼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司次官,佐载师中大夫掌封邑的划分,管理全国农、牧、盐业生产及赋役的征发等事务。多省称为小载师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为载
官署名。简称录勋司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顺治十八年 (1661) 设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 改称典属司。
官名。即常平令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明代有此制,《明史》卷一三六记陶安以儒为官,“事帝十余岁,视诸儒为最。及官侍从,宠愈渥,御制门帖子赐之,曰:国朝谋略无双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时人荣之。”
官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枢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枢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合称。元朝中书省以右、左丞相各一员,平章政事二员,右、左丞各一员,参政二员,共八员宰执,合称为八府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《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》第三条的规定“省设全省保安司令: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
官名。五代设置,为马步院的主官,见“马步院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见“阿尔泰办事长官”。